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梁艺同志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颅脑创伤研究所)副院长(副所长)(试用期1年);
任冯青能同志为南宁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蓝宇同志为南宁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方万生同志为南宁市第八中学校长(试用期1年);
任王伟英同志(女)为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校长(试用期1年);
任李莹同志(女)为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任潘晓东同志为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任余梅同志(女)为南宁中心血站(南宁输血医学研究所)站长(所长)(试用期1年)。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