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和城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南宁供电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6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678号).pdf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pdf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各县和城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南宁供电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6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678号).pdf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pdf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2020-07-02 10:23
来源: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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