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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澳台居民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7:12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港澳台地区与内地融合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对港澳台居民在我市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问题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二、港澳台居民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须取得内地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自核发之日起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提交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其他材料及办理流程与内地居民一致。

特此通知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港澳事务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相关单位名单

市交通执法支队,各驾驶员考试培训机构、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