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总责任人:人事代理科科长
办理流程:
奖励对象:
(一)2022—2025年广西区外、南宁市外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2022—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上述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广西区外、南宁市外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划分,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在地作为标准。
申请条件:
自2022年9月18日起,上述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毕业生交通补贴:
(一)所就业的单位在南宁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属于有效期限内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单位;
(二)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就业单位依法参加南宁市(或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
(三)申报时仍在该单位就业。
奖励标准:
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补贴对象,按照区外高校每人1000元、市外区内高校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且每人只享受一次。
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报: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需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宁市高校毕业生交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
2.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已在南宁人社部门信息平台上签订有电子劳动合同的,无需上传);
3.毕业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留学回国毕业生的,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持所需材料前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或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高校毕业生交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已在南宁人社部门信息平台上签订有电子劳动合同的,无需提供);
4.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属于留学回国毕业生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办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毕业次年的10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
地址:星光大道6号1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五)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七)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
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八)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短信通知办理结果
联系电话:12333、12345、0771-538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