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宣传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成果,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确保完成年度招生送生任务,经研究,决定委托广西八桂职教网组织开展南宁市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8日(星期日)至13日(星期五);
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至17日(星期二)。
地点:各县区设宣传点的初中学校。
二、参加活动人员
(一)市直属、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每天1人参加。
(二)县属的中等职业学校1人参加在当地参加宣传活动。
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宣传内容
1.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
2.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办学内容、毕业生就业状况、毕业生升学状况、社会用工情况以及办学成果等。
3.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二)宣传形式
1.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讲团对设点学校全体初三年级师生进行职业教育宣讲(约10分钟)。
2.各中等职业学校分发学校招生简章材料,现场接受初三学生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配合做好此次招生宣传活动的有关工作,要落实招生“大篷车”进点的初中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设宣传点的初中学校及其附近的其他初中学校的毕业生参加宣传咨询活动,保证初中毕业生至少有1个小时的时间接受宣传和咨询。设宣传点的初中学校要做好场地安排,按照参加宣传的职校数量摆放好课桌椅(每校一张双人桌,一张椅子,具体套数另行通知),并编好序号,指定张贴宣传资料地点位置和组织初中毕业生接受宣传及咨询等有关工作,为招生宣传“大篷车”进校宣传提供便利。
(二)各县、区教育局每天指派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大篷车”活动的联络和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各有关初中学校配合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指导初中学校做好招生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和解决招生宣传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好招生宣传人员中午就餐地点。上林、宾阳两县还需负责落实当晚住宿的地点。
(三)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中介机构、初中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进行违规有偿合作招生,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替代学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等;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各类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
(五)参加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自觉维护招生宣传秩序,规范招生宣传行为,营造招生宣传和谐氛围,同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注意安全。
(六)各县、区教育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县、区教育局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2),于3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zjzxjyb@163.com邮箱。各中等职业学校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人员名单回执》(附件3),于3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广西八桂职教网邮箱gxzjpd@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 雷德 2425032、18978843295
广西八桂职教网:莫倩春 5522469、5586515(传真)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时间及地点
安排表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县、区教育局联络员名单回执
3.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人员名单回执
南宁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