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市卫生学校,各事业办、民办中职学校: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4〕110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2015〕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2016学年度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招收的劳动预备制学生)。
二、标准和名额
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每学年奖励3000人,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具体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分成绩排名均位于前20%(学习成绩、操行分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学校、专业、年级、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其中,对于一年级学生,应优先考虑中考招生录取成绩和入校以后的表现;对于三年级学生,除了考核其在校期间的品德表现和学习成绩外,还要视其是否留在南宁就业创业(应提供在南宁参加工作的单位证明、就业合同、以本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为主要评定依据。
2.学习成绩排名或操行分成绩排名超出前20%。但均位于前40%,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南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1)地市级以上(含)各类比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2)校级以上(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3)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学校填写并递交《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审。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名单公示及结果公示的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见附件3)。
(三)教育部门审核。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形成《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四)发放管理。由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将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中,并在汇总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学校作为档案留存备查。
(五)材料备案。奖学金发放完毕后,各中等职业学校于2016年12月10日前填写《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统计表》(见附件5),并连同《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学生汇总表》(复印件)一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南宁市学生资助收发系统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信息档案,将《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和附加证明材料、《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表》和公示现场照片、《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以及发放凭证等材料一并分年度建档备查。
(二)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方案的规定,对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联系人:江 荣、梁舒禹,联系电话:0771-5775296。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表
4.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南宁市教育局
附件1
2015学年度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
2016年3月28日 | |||
序号 |
学 校 |
人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470 |
47 |
|
2 |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
105 |
10.5 |
|
3 |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
321 |
32.1 |
|
4 |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 |
248 |
24.8 |
|
5 |
南宁市盲聋哑学校 |
19 |
1.9 |
|
6 |
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 |
12 |
1.2 |
|
7 |
南宁市卫生学校 |
456 |
45.6 |
|
8 |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35 |
3.5 |
|
9 |
南宁市电子工程学校 |
78 |
7.8 |
|
10 |
南宁市运德汽车汽输职业技术学校 |
30 |
3 |
|
11 |
南宁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16 |
1.6 |
|
12 |
南宁市海纳商务职业技术学校 |
24 |
2.4 |
|
13 |
南宁财贸管理学校 |
0 |
0 |
|
14 |
南宁商贸学校 |
198 |
19.8 |
|
15 |
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20 |
2 |
|
16 |
南宁市赛口职业技术学校 |
17 |
1.7 |
|
17 |
南宁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校 |
11 |
1.1 |
|
18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 |
38 |
3.8 |
|
19 |
南宁市民族歌舞艺术职业技术学校 |
2 |
0.2 |
|
20 |
南宁市创艺艺术职业学校 |
8 |
0.8 |
|
21 |
南宁市现代舞蹈中等职业学校 |
2 |
0.2 |
|
22 |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 |
42 |
4.2 |
|
23 |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
520 |
52 |
|
24 |
上林县 |
6 |
0.6 |
|
25 |
马山县 |
2 |
0.2 |
|
26 |
隆安县 |
6 |
0.6 |
|
27 |
武鸣县 |
48 |
4.8 |
|
28 |
横县县 |
224 |
22.4 |
|
29 |
宾阳县 |
42 |
4.2 |
|
合 计 |
3000 |
300 |
||
备注: 1.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招收的劳动预备制学生)。 2.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
附件2
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学年度)
学校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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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1寸免冠相片 ﹙不可空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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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或学籍号 |
民族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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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班级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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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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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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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操行分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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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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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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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手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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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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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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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班主任)签名(手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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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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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意见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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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经评定,该同学符合南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资格,并经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无异议,同意其获得 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学校校领导签章: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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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需正反两面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一、表格为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二、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
三、表格标题中年度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度,如2016年春季学期填表申请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应填写“2015学年度”,以此类推。
四、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五、表格中学习成绩、操行分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六、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七、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八、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九、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其他公章代替。
十、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完成校内公示、学校提出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十一、三年级学生应提供在南宁市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南宁参加工作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以本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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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获奖学生名单公示表 | |
(20 学年度) | |
公示内容 |
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 名学生获得20 学年度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后名单)。 |
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学校﹙盖章﹚: | |
年 月 日 | |
公示结果 |
《20 学年度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 个工作日( 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未接到反馈,公示无异议。 |
学校﹙盖章﹚: | |
年 月 日 |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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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 ||||||||||||||||
(20 学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专业 年级 班级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学号/学籍号 |
学生个人银行卡号 |
开户银行 |
联系电话 |
签字确认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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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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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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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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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签字) |
单位负责人: (签字) | |||||||||||||||
联系方式: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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