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增设新专业的情况,我局将于3月中旬开展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6年3月10—1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成立机构
(一)成立评估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新增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领导,成立2016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永钟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 捷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谢贵兵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李晓晨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组织和协调评估工作。主任由杨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和评估组成员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科学研究所、有关中职学校抽调。
(二)成立评估小组
评估工作分3个小组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黄海建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职业教育研究室主任
成员:黄永明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谭洪波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黄一鸣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第二组
组长:罗集学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成员:李荣华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黄秋兰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陈健健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第三组
组长:黄 煜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成员:谢显能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马 琳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昌运兴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四、评估程序
(一)听取申报学校汇报新增设专业基本情况(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二)实地查看申报学校新增设专业的办学条件,查阅学校有关档案材料。
(三)评估组反馈评估情况。
五、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学校对照专业设置的要求和基本条件,准备好有关材料,做好迎接评估各项工作。
联系人:邓莉,联系电话:2807191。
附件: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专业评估工作安排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