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自治区教育厅定于2016年1月11日—15日开展2016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审核验印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请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5〕687号)的要求,将有关材料送市教育局初审后,由各校自行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二、初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地点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三、其他事项
请填写《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证书验印回执》(桂教办〔2015〕687号附件3),并于2016年1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箱:gxzcc001@163.com)。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16年1月11日在广西职业教育网及广西八桂职教网上公布各校具体办理时间,请各学校注意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人:邓莉、杨可可 联系电话:2807191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