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二)办理方式
1. 网上申报;
2.现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 网上申报:
(1)网厅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微信和手机APP办理:无需材料。
2.现场办理: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3)属以下情况的,还需提供:
① 属退伍军人的,提供武装部出具的退伍证明或《军人视同缴费证明》,验原件;
② 涉及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提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③ 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人事档案,验原件。
(四)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1. 现场办理:
(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2)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
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4)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5)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6)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
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B座
2.网办地址:https://www.gx12333.net/si
3.微信: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
4.手机APP:下载广西人社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