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提供的资料:1、《职工失业证》、IC卡;2、用工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3、如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手续流程:城区管理部待遇窗口开具《暂停失业保险待遇通知》。
(三)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2014-12-14 16:32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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