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编码:12450100052702901T3002014008001
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总责任人: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科长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已办理失业告知的失业人员;
2.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2.南宁智慧人社APP办理。
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如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进行享受的(身份证与户口簿记录的户籍地不一致时),应提供失业人员的户口簿原件。
注:失业人员如在统筹地区(南宁市)外的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记录(且未享受失业待遇)的,须(失业之日起60日内)先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本统筹地区(南宁市),以便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未在本统筹地区(南宁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先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五)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六)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八)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1.发送短信通知;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3.自助机查询打印;4.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查询。
联系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