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
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受理并初审;
复审
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材料至城区民政部门进行认定;
核准
复审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公租房保障资格核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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