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局于2021年6月21日开展了南宁市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21年第二次开盘销售选房工作,入围参加选房家庭43户,实际选房37套(二居室户型27套,三居室户型10套),剩余住房6套(二居室户型4套,三居室户型2套)。按《关于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21年第一次开盘销售的通告》相关要求,我局定于2021年6月25日对剩余的三居室房源进行递补选房,现将递补选房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递补选房时间
本次递补选房时间安排在2021年6月25日09:00-10:00,当天上午09:00开始签到,09:30开始正式选房。
(二)选房方式
本次递补选房全部采用线上抽取房号方式,具体如下:
1.参加递补选房的准购人家庭需提前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在安排的递补时间进行签到,参加线上选房抽取房号。若准购人对线上选房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前往昌泰清华园销售部(地址:西乡塘区邕隆路68号昌泰清华园),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注: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扎堆、聚集,建议参加选房的准购人详细阅读操作指南后直接线上选房)
2.本次递补选房三居室按准购资格书编号顺序进行选房。每个递补的准购人抽取房号操作时间为2分钟,前一准购人操作结束后,下一个准购人即可抽取房号,不需等到规定的起始时间,但不能超过该准购人抽取房号的终止时间。若超过规定时间不抽取房号的,系统将暂时关闭该户准购人抽取房号的权限并进入下一户准购人的抽取房号操作。已抽取的房源房号全程在线上选房大厅上同步显示。
3.未按时签到或超时未抽取房号的准购人有一次补选房机会:正常顺序选房结束后,未选房准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选。若补选结束后仍未进行抽取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取消其准购资格。
二、递补购房的准购人安排
由于该项目贷款银行要求,首付比例需在40%以上,经确认,本次共有2户准购人自愿参加递补选房。其中,安排购买三居室2户。
三、销售房源结果公布
开盘销售结束后,递补选房源销售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准购人选房后请及时办理超面积差价款补交手续。超面积差价款金额的查询和补交方式详见本通告附件2。
(二)政府出资数额
根据市政府对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政府出资数额的批复,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多层住宅保障面积部分政府出资额为:不安装太阳能住宅政府出资额为972.75元/平方米,安装太阳能住宅政府出资额为966.75元/平方米。
(三)请参加本次递补选房的准购人家庭登录市住建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在线上阅读和查收《南宁市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并按通知要求参加线上选房,逾期不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取消准购人的准购资格,其持有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
(四)已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及承租直管公房的准购人须自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出保障手续,以免影响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手续办理。
(五)准购人选房后,应当在10日内登录线上选房大厅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按规定补交超面积超面积差价款后,线上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自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若不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依照《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取消其准购资格。
五、咨询电话
昌泰清华园:0771-3250802;
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0771-5705842、5684179
附件:1.超面积差价款查询和补交方式
2.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昌泰清华园项目2021年第二次递补选房名单及时间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