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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次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5-26 12:51 【字体: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工作,决定开展2021年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币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二、货币补贴申请对象

已取得南宁市本级有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居住的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1.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

2.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3.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注: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中具有属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或者其他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优先实物配租的情形尚未实物配租的,申请货币补贴不受上述受理时间限制。

三、货币补贴发放标准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3平方米(需扣除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每个家庭最高保障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一)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外来务工人员、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以及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主申请人的配偶,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新就业专科及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新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新就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三)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人数确定;外来务工人员及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按照保障人口中符合学历条件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

四、货币补贴申请方式

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线上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平台(“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南宁选房网网站)提出申请;线下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工作人员指导其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平台提出申请。

五、货币补贴申请材料

(一)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材料: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

2.主申请人在南宁市范围内开户的银行账号(下列12家银行任意一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广西北部湾银行)。

(二)本市农村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材料: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

2.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住房租赁备案材料(住房租赁备案纸质材料不需要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3.主申请人在南宁市范围内开户的银行账号(下列12家银行任意一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广西北部湾银行)。

(三)外来务工人员或中专学历新就业毕业生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材料: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

2.主申请人提供自治区或南宁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材料(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材料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3.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住房租赁备案材料(住房租赁备案纸质材料不需要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4.主申请人在南宁市范围内开户的银行账号(下列12家银行任意一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广西北部湾银行)。

(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材料: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

2.有效的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线验证码;属于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认定材料;

3.主申请人提供自治区或南宁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材料(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材料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4.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住房租赁备案材料(住房租赁备案纸质材料不需要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5.主申请人在南宁市范围内开户的银行账号(下列12家银行任意一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广西北部湾银行)。

六、网站平台及业务咨询电话

(一)网站平台

1.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搜索“南宁住建”并关注。

2.南宁选房网:https://http--www--nnfcxx--com.zipv6.dsjfzj.nanning.gov.cn/

3.南宁选房网微信公众号:搜索“绿城选房网”并关注。

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zjj.nanning.gov.cn/

(二)业务咨询电话

1.货币补贴申请业务咨询电话(各乡镇街道办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线上申请系统维护咨询电话:18376605016。

3.货币补贴审核和发放业务咨询电话:5705842,办公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

4.住房租赁备案业务咨询电话(住房租赁备案可以关注“南宁住建”“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理,业务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七、注意事项

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住房租赁备案注销的,货币补贴停止发放;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的,货币补贴停止发放。

附件:1.各乡镇街道办货币补贴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2.住房租赁备案业务咨询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各乡镇街道办货币补贴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城区

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名称

联系方式(区号0771 )

青秀区

南湖街道办

5530886

刘圩镇

4302248

中山街道办

5573580

建政街道办

5772253

仙葫管委会住建局

4780122

新竹街道办

5865872

长塘镇

4270414

南阳镇

4321231

伶倒镇

4760241

津头街道办

3813017

兴宁区

民生街道办

4736410

朝阳街道办

2432357

兴东街道办

3189672

三塘镇

5822331

五塘镇

4229877

昆仑镇

4257017

江南区

福建办

4833910

江南办

4885629

沙井办

4811756

江西镇

4928380

延安镇

4168201

苏圩镇

4300916

西乡塘区

新阳街道办事处

3186757

上尧街道办事处

3278925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

3822189

金陵镇

3359839

华强街道办

2612775

衡阳街道办事处

3109861

坛洛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3352653

双定镇

3369552

北湖街道办事处

3105193

安吉街道办事处

3933297

石埠街道办

3251979

高新区

心圩街道办

2755162

安宁街道办

3393795.3304080

经开区

金凯街道办

4516102

那洪街道办

2780763

吴圩镇

4205283

邕宁区

新江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4762700

蒲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4727936

那楼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4345953

百济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4376003

中和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4737076

良庆区

南晓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105267

良庆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750079

那马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770119

那陈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141109

大沙田街道办

4502192

玉洞街道办

4304966

大塘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120093

附件2

住房租赁备案业务咨询电话

城区(开发区)

业务受理点地址

咨询电话

青秀区

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5楼506室

5843281

仙葫大道西333号2号楼103室

4784456

兴宁区

厢竹大道63号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5号窗口

5628400

江南区

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B座2楼0214室

4950493

西乡塘区

鲁班南路1-51号金水湾花园23栋二楼物业指导中心3号办公室

3145603

良庆区

歌海路9号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12楼1228室

4928537

邕宁区

仙葫大道东196号邕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房屋管理所

4792631

高新区

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楼8号窗口

5816892

经开区

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3、B4 裙楼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51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