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修改,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南宁市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21年第一次开盘销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盘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本次开盘选房全部采用线上抽取房号方式
1.入围本次开盘选房的准购人家庭需提前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进行注册和验证;并在安排的开盘时间当天按时登录进行签到,参加线上选房抽取房号(操作指南详见本通告附件1)。如对线上选房系统操作不熟练的准购人,可前往威宁世纪花城项目售楼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鑫利华家园3号楼一层115-116号商铺威宁世纪花城营销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注: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扎堆、聚集,建议参加选房的准购人详细阅读操作指南后直接线上选房)
2.本次开盘销售分为二居室和三居室两组单独按准购资格书编号排序,两组同时按顺序进行选房。每个入围购房的准购人的抽取房号操作时间为1分钟,前一准购人操作结束后,下一个准购人即可抽取房号,不需要等到规定的起始时间,但不能超过该准购人抽取房号的终止时间。若超过规定时间不抽取房号的,系统将暂时关闭该户准购人抽取房号的权限并进入下一户准购人的抽取房号操作。已抽取的房源房号全程在线上选房大厅上同步显示。
3.未按时签到或超时未抽取房号的准购人有两次补选房机会:分别是在当天按正常顺序选房结束后,以及所有正常顺序选房结束后。每户准购人的抽取房号操作时间仍为1分钟。若两次补选机会后仍未进行抽取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取消其准购资格。
4.在入围选房的准购人完成选房后,如入围选房的准购人放弃本次选房的,由本次未入围的准购人按顺序递补入围选房,具体选房时间由住房保障部门另行通知。
(二)开盘时间
1.模拟线上选房:
为便于准购人熟悉选房操作流程,避免准购人因操作不当耽误选房,本次选房活动增加模拟选房环节,模拟选房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2日-3月14日的8:00至18:00,入围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均可登录操作,熟悉线上选房全过程。模拟选房的房源为虚拟房源,模拟选房结果不影响正式选房,入围的准购人仍需在正式开盘时间按时参加正式开盘选房。
2.正式开盘销售:
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各准购人仍需在正式开盘销售前登录选房页面,在线上阅读和查收《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参加线上选房(注:因选房时间视前面准购人操作时间可能会提前,请各准购人提前进入选房大厅等待选房)。选房时间安排在每天上午的
8:00开始签到,8:30正式开始开盘选房,直至完成当天的选房计划。
二、入围购房的准购人安排
本次入围参加开盘选房的准购人共有1440户。其中,安排购买二居室的598户,包括普通准购人581户、优先准购人17户;安排购买三居室户型的842户,包括普通准购人815户,优先准购人27户。具体名单和选房时间安排详见本通告附件3,未入围申请家庭也按编号顺序予以公布,做为递补名单。
入围开盘的准购人,先安排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准购人抽取房号,再安排普通准购人抽取房号。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准购人和普通准购人,均按照《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编号顺序确定抽取房号顺序。
关于优先准购人,需符合《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准购人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关于“重大疾病”的界定,依据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三、销售房源结果公布
开盘销售结束后,房源销售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准购人选房后请及时办理超面积差价款补交手续。超面积差价款金额的查询和补交方式详见本通告附件2。
(二)政府出资数额
根据市政府对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政府出资数额的批复,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政府出资额为:不安装太阳能住宅政府出资额:1510.94元/平方米;安装太阳能住宅政府出资额:1500.94元/平方米。
(三)请入围参加本次开盘选房的准购人家庭登录市住建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在线上阅读和查收《南宁市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并按通知要求参加线上选房,逾期不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取消准购人的准购资格,其持有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
(四)已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及承租直管公房的准购人须自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出保障手续,以免影响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手续办理。
(五)准购人选房后,应当在10日内登录线上选房大厅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按规定补交超面积超面积差价款后,线上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自查阅《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若不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依照《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取消其准购资格。
五、咨询电话
开发建设单位:0771-3130988
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0771-5705842
附件:1.经济适用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指南
2.超面积差价款查询和补交方式
3.南宁市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21年第一次开盘入围名单及选房时间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