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制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加大对缴存人租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0天。
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9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管理中心: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view-7-4fa3be35e36e4a66bfe6cf8ddadbe834.html),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nzfgjj@163.com。
三、寄送信函至: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邮编:53002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