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写背景
1.5月2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许永锞调研检查我市城市内涝防御情况时提出的复盘要求和5月20日我市“5·19”特大暴雨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复盘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4〕16号)明确了水利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物业主管部门和排水主管部门在城市内涝防御工作中的职责。
3.近年来极端暴雨天气多发频发,特别是“5·19”特大暴雨导致市区出现严重内涝积水,多处市政道路、住宅小区被淹,内涝防御工作暴露出短板与不足。
二、编写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技术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发〔2023〕1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区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南府办〔2023〕1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4〕16号)。
三、主要内容
包括编写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措施三大部分内容,其中:
编写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文件规定要求。
适用范围明确了在南宁市市区范围内(南宁绕城高速以内)可能发生的城市内涝灾害。
工作措施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分强化预报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强化工作部署、强化隐患排查、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强化调度指挥、相关场景应急处置、信息收集和汇总报告、救灾救助、灾后重建、舆情应对、复盘总结评估等13项工作,明确了内涝处置工作中的主要内容,是本《指南》的重点。
相关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内涝防御工作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