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关于冲刺四季度全区服务业提速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发改就服〔2024〕733号)精神,聚焦当前服务业稳增长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服务业提速增长。
二、参考文献及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关于冲刺四季度全区服务业提速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发改就服〔2024〕733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南宁市2024年第四季度服务业提速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为三个部分十条措施,分别对不同的服务业行业给予不同类别的支持。
第一部分是“支持重点企业提速增长”。主要内容有2条:一是支持营利性服务业发展,主要是对2024年全年产值增长达到一定幅度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照增量大小和增长幅度给予奖励;二是支持商贸业重点企业发展,用足用好自治区激励资金,对营业收入增长显著、增长贡献突出的批零住餐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部分是“促进重点行业发展”。主要内容有2条:一是多式联运发展补助,用好自治区服务业政策,对符合要求品牌和线路给予补助资金;二是保险业提升奖励,2024年全年保费收入增速及四季度保费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保险机构予以奖励。
第三部分是“挖掘消费潜能”。主要内容有6条:一是全面开展四类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用足国家、自治区大规模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四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二是提振商超百货零售消费,鼓励商家发放商超消费满减券、与景区合作开展特色摊点零售促销活动,鼓励统一收银;三是开展餐饮住宿促销活动,鼓励商家积极参与节庆促销,支持发放住宿消费券,鼓励跨行业联动促销活动;四是开展景区促消费活动,支持争取自治区级旅游景区营销排名奖励;五是开展演艺促消费活动,力争全市更多剧场类演出、音乐节类演出纳入“广西有戏”演艺消费季活动;六是加力扶持入境旅游,鼓励旅行社加大路线策划、展会参观、境外宣传等方面的策划力度。
四、其他说明
(一)《措施》主要对服务业企业进行资金奖励、政策鼓励,聚焦于激励企业扩大经营、加快发展、入库入统,切实推动全市经济增长,时间范围为2024年全年。
(二)《措施》奖励申报由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奖励申报企业初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由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审会报审。
(三)《措施》自印发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相关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第四季度服务业提速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