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领导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指导推进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筹建工作,研究解决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筹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促进办学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廖立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 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建文 副市长、五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自英 副市长
黄明瑞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周 旺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成 员:黄宗成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汪述斌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局长
刘桂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蔡志忠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振生 市委编办(市绩效办)主任
兰 捷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梁 展 市科技局局长
卢 晴 市工信局局长
吴 厦 市财政局局长
刘德宁 市人社局局长
林 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宁世朝 市住建局局长
韦翯钰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凌 捷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贵虎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主任
邓 斌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
王 敦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莫仕德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
聂 晶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副处长
黎 卫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与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旺、蔡志忠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或会议备忘录。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了解掌握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市级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
(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代章。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筹建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通知。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