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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有效
标  题: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南府办函〔2024〕68号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30 16:41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2024年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5月23日

南宁市2024年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消费的系列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加快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全市经济企稳向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促消费战略,打通消费领域的“堵点”“痛点”,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升级,拉动有效投资,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促进商贸领域消费

(一)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开展“焕新启程·乐购南宁”汽车促消费活动,推动汽车换“能”。发放购车补贴,支持消费者换旧车、买新车。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推出各类叠加优惠及配套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置换新车的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南宁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开展“焕新家电·乐购南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家电换“智”。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消费者以旧家电换购新家电。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家电品牌方、生产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叠加推出满赠、满减等优惠政策。推动家电回收、售后等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鼓励企业开拓批发零售业务。鼓励龙头企业提升业绩,带头稳市场增信心。支持零售企业与各单位开展团购、展销等活动。对批发业企业上半年销售额达100亿元及以上、20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6%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上半年零售额达25亿元及以上、5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按照一定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零售业企业上半年零售额达5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12%以上的,分别按照一定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鼓励住宿餐饮多业态融合发展。鼓励住宿餐饮企业抓住年中节假日及演唱会等各种活动举办契机,推动多业态联动促销。支持连锁餐饮企业与旅游景点、城市公园、公益场馆、地铁公交等公共设施融合发展,积极开拓新销售网点,对连锁餐饮企业在各公共设施临时构筑物经营的网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摊贩备案”办理模式给予备案。鼓励连锁餐饮企业下沉开店,挖掘县域餐饮市场潜力。对住宿业企业上半年营业额达2500万元及以上且增速9%以上(含本数,下同)的,餐饮业企业上半年营业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且增速12%以上的,餐饮业企业上半年营业额达2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8%以上、10%以上的,餐饮业企业上半年营业额达5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6%以上、8%以上的,分别按照一定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青秀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动数字化消费。鼓励社区门店、商铺进行数字化改造,通过入驻头部电商平台的方式建立在线店铺、优化商品展示、完善支付系统等。鼓励头部电商平台为社区门店、商铺提供入驻支持,简化入驻流程,确保门店和商铺能够快速、顺利地完成入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支持重点城区、开发区促消费稳增长。统筹资金支持重点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商贸业企稳回升、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相关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工业品促销

(一)助力企业稳增长拓市场。组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工业企业开展产销用对接活动,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洽谈平台,增进了解,促进合作。积极发挥平台作用,拓展“南宁制造·邕有佳品”服务范围,联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需求调研活动,整合优化政企资源,推动企业互联互通,产供销互采互配,引导企业拓宽本地产品销售渠道,上下游产业链对接,形成行业协同式发展,促进南宁市工业消费品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

(二)大力推动工业设备以旧换新。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为重点方向,扎实推进《南宁市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围绕汽车、机械装备、冶金、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电力、制糖、物流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老旧设备淘汰和新设备采购。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促进文旅体消费

(一)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探索景区联票制度,发挥龙头景区品牌带动作用,鼓励景区结合实际适时实施淡、旺季和节假日门票优惠政策,鼓励知名度高、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的游览参观点实行优质优价政策。〔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市政园林局按职责分工牵头,配合单位:青秀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住游”联动优惠。指导景区联动全市住宿、餐饮等行业,设计合理“住游”套餐供应市场,鼓励推出住酒店享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积极打造“景区+高端度假+星级饭店+精品民宿+商务宾馆+房车营地”的旅游住宿产品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发展南宁打卡经济。利用抖音、微信、微博、小红书等主流新媒体宣传推广本土文化、民俗民风、精品剧目、非遗技艺、本地美食、文旅活动、独特景观等文旅资源及产品,搭建“老友南宁”“15秒认识南宁”“南宁夜生活”等富有“烟火”气息的话题,带动城市打卡经济。〔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面活跃文旅市场。继续组织实施“老友相约·乐游南宁”文化旅游进商圈活动,举办文艺先锋队进商圈文艺演出活动,依托南宁民歌湖大舞台周周演、桂粤港澳群众文化活动周等群众文化展演活动,推动“演艺+旅游+赛事+商业”业态融合。支持社会企业引进品牌音乐节、国内外舞台精品剧目、知名明星演唱会等,举办动漫等展会,拓展“演艺+旅游”“会展+旅游”市场。举办南宁老友粉、南宁酸嘢系列宣传促消费活动,促进非遗“出圈”。加大文旅惠民活动的组织及宣传推广力度,在上半年紧抓端午、暑假等重要节点,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旅游景区、主题乐园持续推出文旅体商融合主题活动及惠游促消费措施。〔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挖掘文化消费潜力。开展图书文创促销活动,限量发行“知识众惠”卡,举办系列图书、文创优惠活动,融合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打造书店“文化生活圈”。积极组织实体书店推出各类购书优惠措施,扩大促进消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便利消费出行

(一)开展公共交通换乘优惠工作。持续推进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实施,在实体市民卡实现公共交通换乘优惠的基础上将换乘优惠扩大到电子支付渠道,市民持实体南宁市民卡或使用“爱南宁APP”“南宁轨道交通APP”电子二维码均可享受换乘优惠活动。引导市民选择“轨道+共享电单车”出行方式,倡导骑行者规范停放共享电单车。结合客流特点,适时延长轨道交通运营时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按职责分工牵头,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文广旅局)

(二)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开设火车站、汽车站与南宁特色消费街区间及热门旅游景区间的接驳线路,增设热门旅游景区之间、旅游景区与消费商圈之间的接驳线路,并根据旅游高峰时段增加班次,加大线路宣传力度,助力商圈和旅游景区做好引流和消费促进工作。鼓励车企、旅行社、酒店等企业联动、策划推出精品自驾游路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

(一)异业联动开展“住房+”促消费活动。打造住房+文旅、住房+商务、住房+体育、住房+展会等异业联动促消费活动,借力不同领域活动自有流量资源,推动优质楼盘跨领域广泛宣传,助力首府各行业消费增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商品房“以旧换新”。加快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措施,对在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换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按照其已购买新房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具体活动方案由市住建局研究出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税务局)

(三)开展缴纳商品房契税优惠活动。对缴纳所购买市区的商品房(含新房、二手房)契税的个人,按已缴纳契税的一定比例发放财政补贴。补贴形式为金融机构或平台企业线上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电子消费券等,引导消费者参与商贸业线下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南宁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牵头,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四)强化推介和促销。面向区内外不同购房群体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在端午节、暑假、中秋节等节假日,开展专场团购活动。通过媒体达人、自媒体、专业住房信息平台开展住房政策、楼盘推介、住房话题访谈直播活动,不定期组织购房意向客户开展线下互动活动。在各广播电台频道设立住房资讯宣传时段。开展住房购房服务进小区活动。赴异地开展各类住房宣传推介活动,开设南宁城市展示厅。筛选一批有影响力、有流量基础的媒体达人,邀请其来邕旅居,大力宣传南宁市宜居宜游形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青秀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优化消费环境

(一)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支持。通过强化消费信贷支持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和增信服务,提升市场消费活力。利用2024年广西“33消费节”等活动契机,引导驻邕银行机构推广信用消费贷产品,为市场主体提供消费分期、消费短期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争取自用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调整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实施全域放心消费行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虚假折价、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依托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推动消费纠纷投诉快接快办快结。定期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消费的系列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落实机制。各牵头单位要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形成贯彻落实和工作推进细案,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持续确保促进全市消费稳增长。

(二)强化工作统筹联动。本方案具体应用和兑现问题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配套安排促消费财政资金同时,配套出台促消费工作方案。要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在政策落实、资金保障、服务企业、扩大宣传、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要密切沟通协同。切实加强市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联动,强化工作调度,加强企业服务,及时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强大合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本方案涉及市级层面的企业奖补、工作经费等,优先从各部门预算中调剂,如需追加经费,按规定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按时按质兑现各项奖补资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大力发动全市企业参与自治区组织的各类促消费活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配套安排财政资金,多方合力最大化活动效果。

(四)加强监督指导审核。要监督指导平台发放消费券工作,督促平台及时做好参与活动商家的服务工作,确保商家能够及时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确保落实促消费工作相关要求;指导平台及时对消费券核销情况以及相应拉动消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市人民政府评估活动效果提供依据。严格审核奖励申报材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及其他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予奖励,已经奖励的要予以收回。本方案涉及的扶持政策与上级及南宁市本级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或者企业同时满足此政策中多项奖励标准的,企业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享受,但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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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5-30  16:41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