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12月26日
(此文有删减)
附件:
相关解读:
《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 打造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面向东盟开放门户
发文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 效力状态:有效 |
标 题: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南府发〔2024〕2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3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12月26日
(此文有删减)
附件:
相关解读:
《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 打造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面向东盟开放门户
主办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南宁市数据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 技术支持:0771-571344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0355号 桂ICP备18008337号 网站标识码:4501000060